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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项举措扎实落实“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工作机制,黑龙江绥化推动构建“法旅同行”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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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项举措扎实落实“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工作机制,黑龙江绥化推动构建“法旅同行”工作新格局

以五项举措扎实落实“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工作机制,黑龙江绥化推动构建“法旅同行”工作新格局

为切实有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zài)推动黑龙江省绥化市旅游业发展(fāzhǎn)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zuòyòng),绥化市司法局积极整合司法行政部门资源优势,细致谋划、扎实推进,在全市推动“公法伴游·四季无忧(wúyōu)”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落实落靠。

建立(jiànlì)工作机制 共筑“法旅同行”顶层设计

经充分会商研究,出台《推进建立“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公共(gōnggòng)法律服务工作机制的方案(fāngàn)》,方案中对工作目标、建设要求、实现功能、职责分工和量化指标作出了细致明确要求,有效构建“法治+文旅(wénlǚ)”融合发展机制。同时对全市(quánshì)“公法伴游·四季无忧”景区(jǐngqū)(jǐngqū)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规范作出细致规定,由市司法(sīfǎ)局设计牌匾、标识、职责等工作站硬件图板,形成图片(túpiàn)形式(xíngshì)模板,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制作,实现全市景区工作站建设规范一致、悬挂标识一致、服务功能一致。通过统筹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仲裁等司法行政职能,将法治服务以“打包”形式嵌入我市(wǒshì)旅游资源、文旅规划和文化保护,形成“法旅同行”协同工作格局。

明晰权责边界(biānjiè) 构建部门联动工作合力

明确司法(sīfǎ)、文旅职责分工,建立(jiànlì)“1+1”职责分工体系,确保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北林区、望奎县(wàngkuíxiàn)、绥棱县司法局就协同机制建立、重点工作推进、景区站点建设等问题与当地文旅部门、景区负责人开展(kāizhǎn)会商座谈会,建立常态化沟通(gōutōng)对接机制,形成“景区—文旅—司法行政机关”点对点快速响应机制。

量化建设指标 规范运行护航(hùháng)景区发展

结合景区(jǐngqū)(jǐngqū)等(děng)级、景区类别、地域分布、季节客流等关键因素,量化“24+N”工作建设目标,即选取确定全市全部重点A级景区(共24家(jiā)),设为建设任务,做到全市A级景区“公法(gōngfǎ)伴游·四季无忧”公共法律(fǎlǜ)服务工作站全覆盖,并实现有效运行。截至目前,望奎县林枫故居纪念馆、明水县双利文(lìwén)旅小镇、兰西县黄崖子关东民俗文化旅游村、青冈县第四纪古生物化石博物馆等11家重点景区工作站已完成设立并投入使用,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118次。其中庆安县、绥棱县整合景区周边司法行政资源,在原有景区、林业局司法所、调解室(shì)的基础(jīchǔ)上进行升级改造(gǎizào),在庆安县望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庆安县柳河生态旅游度假区(dùjiàqū)、绥棱县林业局生态文化旅游景区建立独立(dúlì)工作站,配套设置办公室、咨询窗口和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面对面服务。

鼓励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与当地文旅部门和新兴景区对接,在(zài)完成(wánchéng)A级景区建设(jiànshè)任务后,可自行选择当地客流量大景区、网红景区等作为(zuòwéi)“N”,扩充建设范围。在省级和美乡村试点海伦市联丰水库,海伦市司法局在已完成设立的旅游调解工作室基础上(shàng),推进服务设施、功能改造,扩充设立工作站。

聚焦法治需求 加强机制服务宣传(xuānchuán)推广

聚焦游客(yóukè)及景区周边配套(pèitào)经营服务(fúwù)人员法治(fǎzhì)需求,精心组织法律服务团队,深入景区、广场公园、城市商圈开展“公法伴游·四季无忧”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站点服务+流动宣传”模式,向(xiàng)过往游客、群众推广“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品牌标识、工作机制,介绍景区工作站职能和服务范围、方式,并针对游客常见的法律问题,如旅游合同纠纷、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děng),进行(jìnxíng)详细解答。发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便民联系卡和“龙法通”小程序(chéngxù)宣传单,向游客和群众详细介绍热线和小程序的功能及获取方式,告知游客若遇到法律问题,可随时(suíshí)通过登录“龙法通”小程序或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免费咨询服务(zīxúnfúwù)和法律服务指引,将法律服务供给全面融入文旅(wénlǚ)产业中。

创新(chuàngxīn)推广方式 结合营商扩充服务对象

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创新出台《法润营商—绥化市司法局民营经济法律(fǎlǜ)服务(fúwù)指引清单(qīngdān)》,考虑企业职工较为(jiàowéi)固定的工作时间(shíjiān),在(zài)休息日、节假日作为游客,旅游出行概率较大,在《清单》中单独设立一篇对“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品牌标识、工作机制和“龙法通”微信小程序的介绍推广。从形式上,为便于企业职工了解使用,除制作纸质版手册(shǒucè)外,同时制作了电子版《清单》推广二维码,企业群众(qúnzhòng)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并(bìng)下载《清单》电子版以随时查阅,实现“一扫下载、一码即得”,有效提升群众了解、获取法律服务的便捷度和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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