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正文

《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体育正文 55 0

《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日前(rìqián),《北京市长城(chángchéng)保护(bǎohù)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在首都之窗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时间为7月2日至7月3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明令禁止(mínglìngjìnzhǐ)攀岩、刻划等九类本体破坏行为(xíngwéi),为解决“攀爬(pānpá)野长城”难题,区文物部门、长城保护机构可以采用电子围栏、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提示攀爬风险、劝阻攀爬行为。

落实“大保护(bǎohù)”理念长城相关文化遗产纳入法定保护范畴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de)精神象征和(hé)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北京长城体量巨大、价值突出,在全国文化中心(zhōngxīn)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中有着重要地位。为解决本市长城保护传承利用中存在的系统性保护、精细化管理、活化利用深度(shēndù)不足的问题,特制定本《条例(草案)》。

北青报(běiqīngbào)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着力(zhuólì)构建完整性(wánzhěngxìng)系统性保护格局,落实“大保护”理念,突破文物本体保护局限,将长城相关文化遗产(wénhuàyíchǎn)(文物古迹、革命史迹、非遗等)及赋存的自然与人文景观环境纳入法定保护范畴,全面彰显长城文化景观价值。

《条例(草案)》中提到,本条例所称长城(chángchéng),包括长城的(de)墙体、城堡、关隘(guānài)、烽火台、敌楼、挡马墙等;长城相关(xiāngguān)文化(wénhuà)遗产,包括与长城相关的其他文物古迹、革命史迹、历史文化街区和名镇名村、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古树名木、农业遗产等,以及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长城相关景观环境,则包括长城依托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保护管理精细化(jīngxìhuà)采用电子围栏等劝阻“攀爬野长城”

为解决“攀爬野长城”管理(guǎnlǐ)手段(guǎnlǐshǒuduàn)有限等保护管理精细化不足的问题,《条例(草案(cǎoàn))》聚焦保护全链条管理,突出夯实基础管理、预防性保护机制、健全防灾应急体系、严控破坏行为四大刚性措施。

《条例(草案)》明令禁止攀岩、刻划等(děng)九类本体破坏行为,专设生态保护制度修复景观环境。区(qū)人民政府加强对非(duìfēi)参观游览区长城的管理,在非参观游览区长城周边(zhōubiān)道路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biāozhì);区文物部门、长城保护机构可以采用电子围栏、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提示攀爬风险、劝阻攀爬行为。

游客在长城(chángchéng)参观游览区内(nèi)因不文明(wénmíng)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相关保护机构或者受委托运营单位可以限制其一定时间内不得进入参观游览区。

坚持惠民利民原则将具备条件点段(diǎnduàn)辟为参观游览区

《条例(tiáolì)(草案)》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坚持惠民利民原则,推动将具备条件的长城点段辟(pì)为参观游览区,整合文旅资源,拓展利用路径,培育拓展新业态,服务长城沿线(yánxiàn)经济社会发展。

而对于辟为参观游览区的(de),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和本市长城保护规划的要求;二是能够满足公众(gōngzhòng)参观游览安全和长城文物安全的要求,并可以为游客提供(tígōng)必要的便利;三是有明确(míngquè)的保护机构,且该点段已划定并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保护标志(biāozhì)、记录档案。

此外,《条例(草案)》提出,市、长城所在地(suǒzàidì)的区人民政府建立长城主题阐释展示体系,支持长城沿线博物馆、陈列馆、乡(xiāng)史馆、村史馆、驿站(yìzhàn)、广场等(děng)开展(kāizhǎn)长城主题展示,鼓励开展学术交流、文艺创作、非遗展演、研学教育、文创开发等长城文化活动,加强考古报告、保护档案、历史文献及口述史料搜集整理。

《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欢迎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暂时没有评论

暂无评论,快抢沙发吧~